图书分馆
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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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所有图书均实行网上借阅 , 所有普通图书为外借图书。工具书、保存本图书、孤本书、部分学科、学术带头人所用书籍一般不予外借;这些书仅限在本中心内查阅,如需要复印部分章节或教师有特殊学术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二、特殊学术藏书未经主管院长批准不予外借。
三、图书借阅标准:
1 、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任硕士研究生课的教师,借阅本专业图书累计可达 15 本,借期为 6 个月。
2 、教授、副教授可借阅本专业图书 15 本,借期为 6 个月。
3 、讲师及助教可借阅图书 8 本,借期为 3 个月。
4 、硕士研究生可借 3 本,借期为 1 个月。
四、读者所需专业图书,如已借出又急需时,可办理预约借书手续 , 本中心负责在 1 周内追还 ; 已借出的图书,如遇本中心急需,可随时向读者催还。
五、本中心的单本期刊仅供在阅览室内阅览,恕不外借。如教学、科研急需,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借阅,并在 1 周内如期归还。
六、所借书刊如有污损,圈划等现象将予以罚款。
七、凡在本中心内借阅图书、期刊等逾期不还者,网上系统将自动停止该读者在本中心及图书馆的借阅权利,并按实际逾期天数予以罚款,每日每本 0.30 元;如书遗失,办理赔款手续前的超期天数亦按此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