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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 的决定

        为发扬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光荣传统,弘扬学院育人理念、支持学院教育事业,让更多的学子成才,在部分优秀校友的倡议下,经外国语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
        一、关于校友的定义
        包括沈阳师范学院外语系、辽宁第一师范学院外语系、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历届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进修生、留学生、夜大学生、函授生、各种短训班的学员和曾在系院工作过的教职工以及系院的合作伙伴。
        二、基金会的隶属关系
        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是在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基金会的领导下,为支持外语教育发展、资助学子成长的公益性基金,并按照《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开展工作。
        三、基金的来源、管理及使用
        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主要接受以校友为主体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校友基金依据捐赠协议主要用于资助外国语学院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等;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基金会每年召开两次理事会议,基金会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基金使用情况。
外国语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