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科研、创新、专业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08-08-04 浏览次数: 4954

外国语学院学生科研、创新、专业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有效途径。为了大力推动我院学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 2003-2007 年教育振兴计划》中关于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凡外国语学院在读在藉的各年级、各专业本科学生、研究生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具体奖励实施办法

1 .竞赛(评选)、科研活动奖:

学生在参加各类创新竞赛(或评选)和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地、市级

200 元

100 元

50 元

省(部)级

500 元

300 元

100 元

50 元

国家级

1000 元

500 元

300 元

100 元

2 .指导教师奖: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竞赛、专业竞赛及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指导教师按照学生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3 .学生学术著作奖:

1 )在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等十大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5000 元;

2 )在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3000 元;

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2000 元;

4 )在其他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1000 元。

4 .学生参与编著、译著、教材及工具书类

1 )在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等十大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3000 元;

2 )在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2000 元;

3 )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1500 元;

4 )在其他出版社出版,每部奖励: 750 元。

5 .学生学术论文奖:

    学生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包括增刊),且所发表的论文为正文,署名为“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且为第一作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1 )学校认定的 A 类期刊:

语言类( 9 种): 中国语文、语言教学与研究 、中国俄语教学、语言文字应用、古汉语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日语学习与研究、外语界;

文学类( 7 种): 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学遗产、外国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儿童文学研究;

在以上刊物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2000 元;

2 )学校认定的 B 类期刊:

语言类 ( 7 种):汉语学习、辞书研究、修辞学习、国外语言学、语文建设、方言、语文研究;

文学类( 16 种):文艺争鸣、艺理论与批评、文艺理论家、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世界文学、国外文学、外国文学、鲁迅研究月刊、当代作家评论、文艺评论、红楼梦学刊、明清小说研究、民族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俄罗斯文艺、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在以上刊物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500 元;

3 )外语类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

4 )非外语类或综合性核心刊物,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文艺报、中国环境报、解放日报、文汇报共 10 种报刊的理论版( 1500 字以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750 元;

5 )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奖励 500 元;出席国内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奖励 200 元。

6 )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150 元 / 篇。

7 ) 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 400 元 / 篇。

8 )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500 元 / 篇。

9 ) 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 1500 元 / 篇。

6 .科研课题奖:

1 )申请到国家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组 5000 元,奖励主持人 1500 元;

2 )申请到各类国家级项目的一般项目(面上项目)的子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及省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资助课题组 2500 元,奖励主持人 500 元;

3 )申请到省科技厅重点(重大)项目的子项目、教育厅和省社科基金等厅局一般项目及市级项目,资助课题组 1500 元,奖励主持人 250 元;

4 )申请到沈阳师范大学的科研课题 A 类或 B 类,资助课题组 500 元;

5 )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研立项,无论是否成功,申报评审费均由学院支付。

7 .调研奖:

调查报告(或咨询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省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奖励 400 元。

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奖励 250 元。

县(区)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奖励 100 元。

8. 教改奖:

    学生参与教师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若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奖励,参与的学生根据在项目中的作用,与教师同等排名次授奖,奖励标准参照 1 .竞赛(评选)、科研活动奖标准执行。

说明:1和2中,如同一项目在同一系列创新活动中获不同级别奖项时,按最高级别奖励;如有特等奖,按同类一等奖的 1.5 倍奖励。

9. 专业竞赛奖:

学生在参加各类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地、市级

200 元

100 元

50 元

省(部)级

500 元

300 元

100 元

50 元

国家级

1000 元

500 元

300 元

100 元

说明:

1. 非通用语种:竞赛参赛单位在 5 所以上(包含 5 所)。

2. 通用语种:竞赛参赛单位在 10 所以上(包含 10 所)。

三、不予奖励的情况

1 .署名权有争议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

2 .有侵权或剽窃行为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

3 .不属于所属专业的理论研究性论文、论著等成果和科研项目; 书序、会议综述和非学术性笔谈,不论在何种类别刊物上发表,均不被认定为学术论文。

4 .再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及工具书等。

5 .在省级以上正式学术期刊增刊发表的论文。

四、奖励程序

1 .申请与认定

申请奖励者需填报《外国语学院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奖励申请表》,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班子审定 。

2 .颁奖

1 )科研成果的奖励时间为成果发表年份的隔年年初,科研项目奖励时间为项目批文下达和项目完成结题的当年,奖励数额分两段按各百分之五十进行。

2 )任何奖项当年只奖励一次,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的奖励, 按最高奖执行,不重复奖励。

3 )奖励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学院向获奖者颁发科研成果证书和奖金,奖金由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提供。

五、说明

1 .申请上述各类奖励的教师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批文、成果原件(或实物)、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2 .检索类论文按学校科研处统一确认为准。

3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数额。

4 .获得奖励的 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及工具书等著作,出版后应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交2本存档,向院教学与研究资源中心赠送3本供师生借阅;获得奖励的学术论文,发表后应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交1本存档;科研项目成果、教学成果奖,须向学院提供其成果的论证资料或实物证明,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5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