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 2010-11-15 浏览次数: 1

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做好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1、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移做它用。
    3、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使用大功率用电负载必须遵守国家、学校有关规定。
    4、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关锁门窗,需要连续用电的设备必须加强检查。
    5、放假三天以上必须封门,封门由中心组织检查安全情况。
    6、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整改措施。
    7、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排除事故,保护事故现场。
    8、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严禁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保持室内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创造文明
、整洁的实验教学环境。
    9、各分管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