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0 浏览次数: 3

各教学单位:
        依照《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4年我校大创项目立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
        项目内容由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不超过5人)完成,重点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项目自2014年六月起,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完成时间一般为创新训练项目1年,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大创项目的负责人。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至2人,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项目导师。
        三、项目评审
        1、教学单位评选推荐。教学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要求,通过对本教学单位已经立项大创项目的选题、可行性、项目申请者的研究能力、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推荐参评校级大创计划的项目。
        2、校级审核。校级项目从院级项目中产生,专家组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并按各单位申报数量比例确定校级项目,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产生。
        四、申报时间
        5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推荐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文本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中心,电子版发送至jgjlt@126.com
        联系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刘婷,电话:86575343。

*学生已由各辅导员通知,请各位教师指导学生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