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简介
发布时间: 2015-11-05 浏览次数: 196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英语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英语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熟练阅读本专业英语文献。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关于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全日制教学和学分制管理,实行2—4年弹性学制。    
    整个学程要完成不低于36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实践教学)和4学分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且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培养采用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兼职导师参与实践教学、课程与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指导的导师组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度。    
    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四)关于课程设置及学分   
    按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教师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学科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全日制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的课程由“教师基本素养模块”、“教学知识与能力模块”、“学科知识与能力模块”、“实践教学”四大模块组成。每一模块的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教师基本素养模块”包括外语、职业道德、人文—科学素养、教育理论相关课程等学位类课程,共计13学分。   
    “教学知识与能力模块”包括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通识类课程,共计2学分。   
    “学科知识与能力模块”包括反映学科特色的专业必修课程10学分,反映学科核心能力的专业选修课程3学分,共计13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专题报告1学分,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研习3学分,教育实习3学分,共计8学分。专题报告是指在学期间参加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和各专业教学部组织的系列专题报告会,每学期至少聆听4次以上的专题报告,按要求做好报告记录;同时,每学期至少撰写1份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经审核合格(无抄袭)后获得1学分。教育见习、教育研习和教育实习指学生在双导师的指导下,以“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站”为主,进行教学、管理、研究、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等方面的见习、研习和实习工作,完成全部的见习、研习和实习任务,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关于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采用综合考核、考查和学生档案袋评价三种方式。  
    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的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平时考查”的形式。学位通识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查,采取“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评析、读书报告或课程论文+平时考查”的形式(具体见《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课程学习及成绩考核办法》)。其中,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考核采用学生档案袋评价方式(具体见《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综合实践能力实施档案袋评价方式的办法》) 
(六)关于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内容应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七)关于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学位质量不可缺少的培养环节。应保证有一年时间撰写学位论文。 
    1.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乃至重要价值,应做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论文类型提倡多样化,诸如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类型(具体见《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2.学位论文撰写流程由选题、开题、研究与写作(实践调研)、导师审阅、外审(或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与认定)、答辩等环节构成;全日制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论文开题必须举行开题报告会,组织3位以上的导师组(至少有一位基础教育兼职导师参加),未通过开题报告者不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必须重新开题;全日制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经双导师签署“通过”意见后方可外审;学位论文外审采取匿名方式由两位校外专家和校内一位专家审查,审查意见相左时可追加一名专家外审,视其意见综合裁定。 
    3.各答辩组至少有一位基础教育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担任答辩主席。 
    4.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学生档案袋评价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答辩委员会签署意见,提交学校(学部)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教育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八)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201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