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党校在本科学生中开设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7-29 浏览次数: 2004
关于党校在本科学生中开设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经学校领导和教务处同意,党校将于07-08学年第2学期开始开设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目的
开设党课类通识选修课程,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是做好新时期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发挥党校培训职能的需要。为了落实中办发[2005]14号文件关于“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的要求,满足大学生对接受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的期盼,进一步在青年学子中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适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形势,党校决定在继续认真办好每年的短期集中培训班的同时,从07—08学年第2学期开始,在部分本科学生中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为积极要求入党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扩大党校教育培训的范围,满足大学生对接受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的要求,并通过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设,适应党校建设的发展趋势,促进党校培训课程的深化完善,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二、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
本课程通过系统的教学活动和多媒体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入了解,达到用中国共产党先进的理论引导青年,用中国共产党光辉的事业凝聚青年,用中国共产党良好的作风吸引青年的目的,引导他们团结在党的旗帜下,使他们更加热爱我们的党,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中。本课程每周2学时,开设完整一个学期(约36学时),每学期均开设。授课教师由张立新、刘亚军两位副教授担任。其中,张立新负责07—08学年下学期,刘亚军负责08—09学年上学期。待取得经验后,视需要再扩大教师队伍。
教学内容主要分为12个讲座:
第一讲 绪论 ——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
第二讲 中国共产党86年的光辉历程                     
第三讲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第四讲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第五讲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第六讲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        
第七讲 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                        
第八讲 党的组织制度和铁的纪律                        
第九讲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第十讲 党的基层组织与党员的条件                     
第十一讲 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十二讲 入党手续、程序和入党材料的写作              

三、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教学方法
《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课程。以讲授党的基础知识为主,力求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践方面的最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紧密结合时事政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自觉端正入党动机。注重案例教学,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们提供大量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和趣味性的案例,组织学生参与讨论和辩论。本课程由授课、讨论、观看影片、参观实践等环节组成,以授课为主,辅以其他方式。在考核方面强调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成绩分两部分:
1、平时成绩占40分:⑴课堂表现:主要考核学生到课情况及课堂发言讨论情况。 ⑵学习体会:主要考核学生对党的认识及端正入党动机的情况。
2、期末考试成绩占60分:进行综合考试,巩固所学习的党的基本知识。

四、通识选修课程的可选人员范围及成绩认定与使用
1.可以选择通识选修课程《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的人员为我校本科二年级、三年级的学生,每学期共120人,是否为入党积极分子不限,不允许党员(预备党员)、已获得党校培训证书的学生选修。
2.凡成绩考核合格的学生,均可得到2学分。其中,如果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可获得由校党校颁发的培训证书和登记表,作为学校一级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明。
3.根据教务处安排,07—08学年第2学期学生选课即将开始。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校开设选修课程的安排和要求,在本科学生中传达,并协助党校做好选修课学生的管理工作。


                                         党  校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