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0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经学校与新华社辽宁分社协商,2008届毕业生(校本部)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07年12月24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拍照)时间及地点:
1、集中拍照时间:2007年12月24日(周一)早8:30 (具体拍摄时间见附表)
地点:校本部文体馆一楼
2、个人补拍时间:2008年3月1日--4月30日
地点:新华社辽宁分社辽宁高校图像信息采集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辽宁中医住院部东墙外) 咨询电话:86896104。
二、工作程序
1、12月5日,各学院将毕业生人数汇总报学生处,并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卡的填涂须知》。
2、12月5-23日,各学院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发放到每一名在校学生(此卡拍照学生每人一份,剩余卡应如数返回学生处),指导学生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卡的填涂须知》认真填涂,并将相关要求传达学生本人。辅导员老师应尽量与不在校学生取得联系,争取按时集中拍照。
3、学生填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卡》后,由本人妥善保管,在拍照当天送交拍照人员,切不可折叠、损坏、丢失。
4、按照有关要求,学生应缴纳拍摄制作及上网注册费15元/人,请各学院在12月17日统一送交学生处(机关楼204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574429。
5、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生在图像采集时,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因拍摄背景幕布为兰色,故建议学生:在拍照当日不宜穿与背景幕布颜色相近的上衣。
6、12月24日,各学院应由辅导员带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拍照,拍照时按“学院、专业、班级”顺序进行。未能按时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到新华社辽宁分社进行补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拍照。在拍摄过程中要遵守纪律,按照年级排队的顺序交卡、照相,不得随意交换位置,不得大声喧哗。
7、新华社辽宁分社将汇总采集照片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交由学生处统一转发到各学院,学院收到照片后要及时发给学生进行核实校对,如发现错误,可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⑴经核对后发现缺照片,请立即将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报学生处。
⑵经核对后发现因拍摄原因有闭眼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照片,学生携带照片到新化社辽宁分社进行重拍。
⑶经核对后发现有数据错误或数据错位的,请按《勘误表》上的填写要求仔细填写,汇总后统一送交学生处,照片可照常使用。建议学生本人核对照片后,将照片送交辅导员老师,由学院统一保管,用于粘贴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等。
三、工作要求
1、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亲自过问,确保图像信息采集顺利进行。
2、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要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传达到每名毕业生。
3、各学院要根据通知,按时间要求准时报送相关信息。
4、各学院本着为毕业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学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2007年11月30日
200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