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网站留言版栏目实行在线回复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8-08-03 浏览次数: 2609

关于学生工作网站留言版栏目实行在线回复的规定

 

为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网留言板的实效作用,保证广大学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进一步发挥服务于广大学生的职能作用,经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留言板栏目中学生所提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在线回复。现将有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一、在线回复工作的分工

1.在线回复的主体为各年级辅导员,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学生工作网站管理员对在线回复主体提供技术支持,授予回复权限。

二、在线回复的操作程序

1.在线回复主体成员每个工作日都要登陆“留言板”栏目,发现涉及本人职责范围内的留言,根据在线回复时限要求予以回复。

2.对于不符合留言板留言声明规定的留言,通过后台将其删除不做回复。

三、在线回复的时限

根据留言者上网提出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内容,迅速归属留言类别,并按时在线回复。留言类别共有三种,在线回复的时限分别是:

A<容易>  1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给予回复;

B<较复杂>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给予回复;

C<复杂>  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给予回复。

对学生工作感言式的留言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在线回复;对“有理能解决,误会能消除,无理需解释”的留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在线回复;遇有比较复杂的问题,经深入论证调查或主管领导批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在线回复的督查、考核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负责在线回复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超过留言回复时限未做出回复的帖子,将通知相关负责人办理并作出说明。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200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