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07年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8-03 浏览次数: 841
关于“统计2007年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2007年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 获奖时间: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以获奖证书为准);
2. 获奖范围:由国家部委、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协会组织和主办,与教学相关的各类比(竞)赛(各种选拔赛、推选赛除外);
3. 获奖级别: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注:国际级、国家级比赛优秀奖以下名次、省级优秀奖及以下名次不统计,获奖级别及成绩以获奖证书为准。)
4. 统计对象:获奖在校本科生及指导教师;
5. 上交时间: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11:30前上交,逾期不报者将不予受理。
6. 联系人:郑志国、孟祥宾,联系电话:86592980;
7. 其他要求:上报时,获奖学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报单位需上交“2007年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