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国庆节期间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十一”假日调休日期及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10月6日上课。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上第五周周一的课,9月28日上第五周周二的课。 节日期间,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加强值班,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卫生防疫工作。 通勤车安排: 早:乐购7:20(经泰山路)→沙河子小区→陵西路口→五彩园西门→川江教师新村北门→国奥现代城→七三九医院→校部 晚:校部17:00→乐购(原路返程) 校部22:00→乐购(原路返回)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