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与丹东市鸡冠山中学共建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甲方: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乙方:丹东市鸡冠山中学
二、协议项目
甲方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为乙方提供志愿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为贫困学生服务的平台。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专门为乙方学生提供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有关外语学习经验交流。
3.服务时间为每年寒、暑假期。
4.活动人数原则上为40人左右/次。
5.甲方可与乙方学生以书信的形式进行学习交流。
6.甲方可对乙方的教师进行短期培训。
7.甲方可为乙方的优秀学生提供冬、夏令营活动场所。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活动需要安排甲方同学所需之物。
2.乙方领导与基层老师积极配合甲方同学开展的各项活动。
3.双方开展大型活动时,乙方给予甲方大力支持。
4.乙方及时与甲方沟通情况,加强联系,并开展必要的宣传工作。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五、附则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双方可根据共建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