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07级俄语专业学生申报公费留学的通知
2007级俄语专业学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09/2010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现将我院留学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思想品德行为方面: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2.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各方面表现突出。
3.入校以来无任何纪律处分、违纪等不良记录。
综合成绩方面:
1.公费出国留学:前N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的前1/3。
交费情况:
1.公费出国留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不能有任何欠费纪录。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11、12日,请将申请表一式一份交到崔旸老师处。
三、口语测试时间:2009年4月13日(周一)15:00,地点另行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09年4月10日
附:出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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