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提前做好2010届家庭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6级学生:
2010届家庭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采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学校通知转发如下,详细信息请浏览学校通知和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关于提前做好2010届家庭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0届家庭困难毕业生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我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够顺利报名,请各学院提前通知符合条件毕业生利用各类假期回生源地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开具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贫困家庭毕业生指辽宁省内普通高校2010年辽宁籍毕业生中,来自城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2.贫困证明材料要求:城市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需提供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中若未体现贫困生本人信息,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低保边缘户家庭提供《低保边缘户证》复印件;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请相关学生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类证明的准备工作,并注意相关证明的等级,并妥善保管,上交日期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