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评选2010届辽宁省和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22 浏览次数: 2624

关于评选2010届辽宁省和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业的择业观,努力为“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突破辽西北”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作出贡献,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评选辽宁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学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高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7.参评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外语、计算机和学分绩点需达到获取学位的标准要求。

二、评选范围及分配名额

评选范围:我校在籍2010届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研究生不占各院比例,由研究生部统一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省、校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并按通知规定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

3请各高校组织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和《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并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辽宁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附件4)和《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附件5)。

4.请各学院按2010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结构(详见附件6)的要求,认真制作数据库文件,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数据库文件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传至邮件xueshengchuzhou@163.com。各学院在上报2010届省优秀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毕业生将不予以评选

5.各学院可在校园网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统一用A3纸型反正面打印)、《2010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2010届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自行印制

6.各学要以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成才意识,端正毕业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并将评定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学生处。

7.数据库文件(电子文档)、推荐名单(纸制一式一份以及电子文档)、评审表格(纸制一式一份)报送时间截止到200914,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四、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与表彰

1.省优秀毕业生在考取国家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2.省优秀毕业生在供需见面、留校任教选拔和推荐保送到上一级学校学习时享有优先推荐权。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并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秀毕业生”字样。

4.学校将对获得“辽宁省2010届优秀毕业生”及“沈阳师范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省教育厅将通过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和宣传。

5. 各学院要通过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省、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

五、审批程序

学生处对各学上报的相关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学工委审定候选人名单。省优秀毕业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相关事宜联系人:周文元,联系电话:86592984 82054227

学生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关于评选2010届辽宁省和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42010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

附件5:《2010届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

附件6:《2010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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