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籍管理,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学籍证明一律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本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生从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网站中下载后统一打印输出。
2、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在证明上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到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3、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学籍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办理流程:学生自行下载文本证明→如实填写→辅导员签字(汇文楼339)→学院办公室盖章(汇文楼358)。
附件:学籍证明文本 请在表格下载中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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