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省、市项目办联系方式
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82703588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
邮 编: 110003
网 址: www.lnyouthvolunteers.org.cn
电子邮箱: xmb82703588@126.com
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项目办 024 —23845454
大连市项目办 0411—82630470
鞍山市项目办 0412—5533914
抚顺市项目办 0413—2900029
本溪市项目办 0414—2818618
丹东市项目办 0415—2164292
锦州市项目办 0416—2602700
营口市项目办 0417—2892782
阜新市项目办 0418—3988099
辽阳市项目办 0419—2306877
铁岭市项目办 0410—2681015
朝阳市项目办 0421—2737771
盘锦市项目办 0427—2687755
葫芦岛项目办 0429—3128870
大学生志愿者健康状况标准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建议不参加本计划: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或肢体残疾情况的,能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由省项目办具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