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受理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7-01 浏览次数: 4081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提高大学生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学校科研计划和《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07]207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10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与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立项工作总体思路 
1.创新研究与专业特长相结合,重点支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2.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重点支持应用性与实证性研究,特别是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大学生生活学习问题和创新创业问题及我校科研工作重点。
3.应用研究和科技竞赛相结合。重点支持能够参加全国青少年环保创意传播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项目。
4.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重点依靠各单位择优推荐。
5.立项和结题相结合。重点资助项目结题率高的单位,结题率低者将影响其今年的立项申请。
二、立项申请要求
1.申请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项目期限: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3.项目组成员:
(1)不少于5人(包括负责人)。
(2)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3)应组建高低年级学生结合的梯队,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
4.项目指导教师:项目组须聘请一名指导教师,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
5.研究题目
(1)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
(2)与以往项目名称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科研处网站查看以往项目名称)
6.预期成果形式:须选择下列成果形式之一。
(1)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字数不低于1500字。
(2)调研报告: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分析报告等。
(3)科技产品、艺术作品(制作):软件系统光盘、模型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作品等
7.项目管理
(1)类别:本年度立项分为重点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 
(2)资助原则: A类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初审并推荐,科研处复审并资助;B类项目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资助,报科研处备案。
(3)限额申报要求:原则上在校学生规模在千人以上单位可报3项A类,其他单位可报2项A类。
(4)其他说明:重点项目(A类)未获得学校资助者,直接转为一般项目(B类)由学院进行资助。以专利为成果形式的项目纳入到“大学生百项专利工程”资助。
8.项目申报
(1)今年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http://210.30.208.187/synukyc/kyapp/),由学生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学院在线审核推荐,科研处终审立项。
(2)各单位审核推荐后将项目申报汇总表打印1份盖章报科研处备案。

(3)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项目不能再报。
三、结题申报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2009年度立项项目、2008年度延期项目。
2.提交材料:
(1)2009年度立项项目由科研干事在线完成结题审核并提交结题成果(电子版/word、JPEG、CAJ、PDF格式)。
(2)2008年度延期项目由学生提交纸质结题申请书1份和纸质结题成果1份。

3.说明:无故不提交结题材料者中止项目,需要延期的项目填写延期理由。

四、时间安排
6月28日-7月 4日    学生完成在线项目申报和科研干事完成结题申报


7月 5日-7月 7日     学院审核推荐 

7月 8日-7月14日    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批准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