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两先两优”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9-17 浏览次数: 0
各支部:
      现将学校《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两先两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两先两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总结和检验两年来我校党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团结奋斗,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再立新功,推动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顺利实现,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对2008年以来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本次全校共评选表彰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4个,先进党支部10个(教工党支部6个、学生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25名(教工16名、学生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其中,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党委、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附属实验学校党总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不再参加全校统一评选推荐。其他单位和上述单位的其他奖项均需参加学校的统一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
     1.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两年来的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并对照“两先两优”评选条件,经过讨论酝酿,由党员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预备人选;提出是否申报先进集体的意见。
     2.各基层党组织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附反映符合评选条件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3.学校成立“两先两优”评选委员会,对全校申报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评选。其中,对申报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单位,评选委员会将通过集中听取汇报,查阅两年来的工作资料等形式,审核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4.对确定的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党委研究审批。
     四、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教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奖励,不低于学校行政表彰奖励的标准;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奖励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五、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选工作与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带领广大党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本单位的发展建设。
     2.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评选条件予以推荐,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侧重突出本职岗位业绩,使评选工作成为既是推选先进,又是相互学习的过程,促进广大党员讲奉献、比贡献,把那些真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3.申报“两先两优”的单位,务必于5月28日下班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登记表及事迹材料各一份(包括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申报“两先两优”的事迹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具体、生动。
     附件:1.“两先两优”评选条件    
           2.“两先两优”登记表
     
     
           

  
                                                                                                                2010年5月13日 
  
附件1:

2008—2010年度“两先两优”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1.参与决策和推进事业发展方面
     基层党组织善于抓大事、办实事,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本单位改革与发展、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分工合作。本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事业有较大的发展。近两年受到学校或部门两次以上表彰或上级表彰。(须有证明材料)
     2.组织建设方面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能够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出色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加强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能以主要精力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党的工作,尽职尽责,敬业奉献,勤政廉政,真抓实干,得到了党员和群众的拥护。(须有记录资料)
     3.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质量高、有实效;创新党员思想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统一思想,促进工作;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和党建理论研讨等活动,成效显著;加强党员管理,本单位党内基本信息库建设规范,与外出党员经常保持联系;重视德育工作,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精神状态好,人心向上,形成了良好的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树立了本单位的良好形象。近两年来,总支成员、班子成员和所属支部委员无违纪,无严重违纪教职工和不合格党员。
     4.发展党员工作方面
     重视在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党员质量高;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大学生要求入党的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80%左右,学生党员队伍形成合理的年级梯队结构,青年教职工、学科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中党员比例较高。
     5.指导党支部和群团工作方面
     经常研究和具体指导党支部工作,并能积极指导本单位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扶贫捐款等公益活动,高质量完成学校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两年来,党支部、共青团和工会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校表彰(须有证明材料)。
     6.队伍建设方面
     注重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队伍建设,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表率作用好。
     7.党组织负责人发挥作用方面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示范带头作用发挥良好,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个别条款限制。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党支部建设方面
     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年初有工作计划,年末有工作总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党员群众状况,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倾向;支部活动能围绕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须有记录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方面
     理论学习能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经常,有计划,有记录;能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活力和实效的党组织活动,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和党建理论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出国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和联系,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坚持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无违纪教职工和不合格党员。(须有记录资料)
     3.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能够及时了解本单位群众的思想状况,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关心群众实际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对党支部评价较好。
     4.发展党员工作方面
     坚持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大学生要求入党的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80%左右,青年教职工、学科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中党员比例较高。发展党员工作每年有计划,坚持标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上报及时;积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方面
     党支部所属党员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文化,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和本单位的决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思想上进,工作肯干,弘扬正气。原则上无违纪党员。
     6.党支部工作特色方面
     能围绕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效果好的工作及各项活动。(须有经验总结)
     7.支部负责人发挥作用方面
     支部负责人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能力突出,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
     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个别条款限制。
     三、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参评“两优”师生的共同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参与、支持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并在实际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须有具体事例)
     2.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在“共产党员工程”、“创新党日”和党建理论研讨等活动中表现突出。(须有具体事例)
     3.牢记党的宗旨,顾全大局,廉洁自律,吃苦在前,勇挑重担,不计较个人得失。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积极参与扶贫捐款等公益活动,自觉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本单位2/3以上党员推荐提名。
     4.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原则上两年内年度工作考核均为优秀。
     参评者除须具备上述四方面条件外,教学与科研岗位的党员、管理服务岗位上的党员和学生党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专兼职党务人员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处级领导干部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还须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个别条款限制):
     (一)教学、科研岗位党员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备课认真,教学严谨,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和学生的普遍赞誉。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专职科研人员此条不做要求)。
     2.科研成果显著。
     3.育人成绩显著。做学生思想工作,或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比赛,或指导学生考研,或指导学生论文等方面成绩突出,或有其它突出贡献。(须有具体事例)
     (二)管理服务岗位党员
     1.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须有具体事例)
     2.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树立良好形象;提出的改革方案或建议,被学校或本单位(部门)采纳;对学校或本单位(部门)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须有具体事例)
     3.近两年,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有省级以上管理工作科研立项,或在校级工作会议上做过专题经验介绍,或获得过市以上表彰,或获得过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单项奖励(优秀辅导员、优秀组织员、“三育人”标兵、“三.八”红旗手、工会先进个人等),或获得过其它荣誉称号。(须有证明材料)
     (三)学生党员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多次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学金(以学生处提供的奖项为准,须有证明材料)。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在学校和学院(系)的党、团、行政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助人为乐,受到多数同学好评(以上须有具体事例)。近两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或获两次以上校级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以学生处、团委提供的奖项为准,须有证明材料)。
     3.在本单位学生党员年度考核中为优秀。
     (四)党务工作者
     1.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效果好。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能指导师生员工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深入细致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工作成绩显著(须有具体事例)。
     2.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特点,工作不断上质量、上水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务工作,成效显著。党务工作曾受到校党委及有关部门的表扬,或在学校有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或积极参加学校党建理论研讨活动,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党建文章,或所在单位有校以上学习典型,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等(须有证明材料)。
     凡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成员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所在单位的总支成员、班子成员和所属党支部成员无违纪,无违纪教职工。
     (五)处级领导干部
     1.有大局观和高度的责任感。对本单位或部门的改革与发展有规划,前瞻性强。工作求真务实,方法得当,敢于承担责任,善于发现并解决问题。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工作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所在单位或分管工作取得了创新性的成就。参评者在学校作过经验介绍或在市以上作过交流并获得奖励,并在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团结协作意识强。能协调班子成员间、本单位同志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本单位2/3以上党员推荐提名。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勤政为民,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