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10年贫特困学生申请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9-26 浏览次数: 1133

各学院:
    
根据省厅要求,今年贫特困生认定工作,从即日起进行。现结合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1
、大一新生的认定工作
    1
)各种材料的准备:军属优抚证、孤儿证、残疾证、单亲、城市低保证、农村救济证、低保边缘证、市、县、镇、乡等级别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高校学生情况调查表(在新生入学通知中携带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表,如果个别没有,可以找个空表复印);
    2
)材料上交辅导员时间:十一之后的108
    3
)材料交给辅导员初审,然后由本学院特困生工作审核小组(含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特困生工作辅导员、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复审;
    4
)请各学院保留学生材料的复印件,按年级、班级整理,形成档案,备查;
 

    2、大二、三、四学生的认定工作
    1
)需要新申请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供与大一新生同样的材料;
    2
)其他学生,请辅导员整理 其以前申请的材料档案(复印件即可),备查;如果没有,请十一期间务必准备 108上交到辅导员手中;
    3
)所有材料需要学院、按照年级、班级整理 ,形成档案,备查;
    4
)学院特困生工作审核小组(含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特困生工作辅导员、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复审;
   

    3、电子文档内容
    1
)标题-***学院2010年贫特困生申请认定审核统计表
    2
excel表中含以下内容: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号、专业(学院、年级)、家庭住址(一定详细到省、市、县、镇、街道、村、门牌号)、联系电话(含个人、家庭、父母移动电话)、贫特困等级(贫困生、特困一等、二等)、辅导员姓名、备注(是否是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烈士或优抚对象、孤儿、单亲、残疾、城市低保、农村救济、低保边缘、国家级贫困县、灾区(注明是水灾、旱灾、地震等)、其它(请注明是什么))。

    4、各学院学生申请资料档案,学校将组织统一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2010年贫特困学生申请认定审核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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