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这一节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样,在校园内的我们也需要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不能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进而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借展出相关书画作品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二、活动口号:
情系3·15,艺动你我他
三、活动形式:
通过作品征集,评选出一、二、三及优秀奖,最终以展台的形式将获奖作品展出。
四、活动规模:
面向所有本科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1日——3月15日
评选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团委
展出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待商议) 、时代广场
六、活动形式安排:
(一)活动宣传:
⒈以会议的形式向各学院权益部传达活动相关事宜。
⒉放置宣传板两块(博文楼一块,汇文楼一块,共两块)
3.利用校广播台、校报、qq群和人人网以及校微博协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
注: 海报和传单上需说明活动开始时间和活动规则。
(二)前期准备:
1.确定好评选评委及评奖细则。
2.确定作品展出方式。
七、活动流程:
(一) 报名阶段:
各班级上报关于书画作品(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标语设计、艺术字设计·等书画类作品不少于5份。
书法作品:硬笔书法必须用A3方格纸来进行书写,软笔书法必须用宣纸(建议规格为四尺)来进行书写,作品内容须与“维权”、“权益”等内容相关。
绘画作品:规格与绘画风格不限,但内容须紧贴主题。
标语设计:可针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结合大学生自身情况进行原创设计,严禁抄袭,违者取消评奖资格。
艺术字设计:进行徽章、图标、艺术字等设计。(参考文字:“权益”、“维权”、“3·15”等)
(二) 比赛流程:
1.评比:3月8日以班级为单位收书画作品,当日晚4:30—10:00交于生活区3号楼205寝室杨琳琳同学处。
2.展出:优秀作品将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图书馆和时代广场向全校师生展出。
八、奖项设置:
1.书法类: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2.绘画类: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3.标语设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4.艺术字设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附:格式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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