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学生会“书画3·15”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07 浏览次数: 1039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这一节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样,在校园内的我们也需要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不能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进而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借展出相关书画作品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二、活动口号:

   情系3·15,艺动你我他

   三、活动形式:

    通过作品征集,评选出一、二、三及优秀奖,最终以展台的形式将获奖作品展出。

   四、活动规模:

    面向所有本科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1日——3月15日

评选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团委

展出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待商议) 、时代广场

   六、活动形式安排:

   (一)活动宣传:

   ⒈以会议的形式向各学院权益部传达活动相关事宜。

   ⒉放置宣传板两块(博文楼一块,汇文楼一块,共两块)

   3.利用校广播台、校报、qq群和人人网以及校微博协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

注: 海报和传单上需说明活动开始时间和活动规则。

(二)前期准备:

       1.确定好评选评委及评奖细则。

        2.确定作品展出方式。

    七、活动流程:

 (一) 报名阶段:

各班级上报关于书画作品(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标语设计、艺术字设计·等书画类作品不少于5份。

书法作品:硬笔书法必须用A3方格纸来进行书写,软笔书法必须用宣纸(建议规格为四尺)来进行书写,作品内容须与“维权”、“权益”等内容相关。

绘画作品:规格与绘画风格不限,但内容须紧贴主题。

标语设计:可针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结合大学生自身情况进行原创设计,严禁抄袭,违者取消评奖资格。

艺术字设计:进行徽章、图标、艺术字等设计。(参考文字:“权益”、“维权”、“3·15”等)

 (二) 比赛流程:

1.评比:3月8日以班级为单位收书画作品当日晚4:30—10:00交于生活区3号楼205寝室杨琳琳同学处

     2.展出:优秀作品将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图书馆和时代广场向全校师生展出。                        

八、奖项设置:

1.书法类: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2.绘画类: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3.标语设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4.艺术字设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附:格式样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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