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运行,依据《沈阳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现决定对2012年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同时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2年获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方式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二份,见附件一),经指导教师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上交。省级项目由负责人准备5分钟的ppt材料进行中期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变更处理
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信息变更,请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二),随同中期检查报告一并上交。
(四)检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依据中期检查结果,对项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相应级别进行资助。
二、2013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保证在校期间完成项目内容,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2013年6月1日起)。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至2人,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已有项目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但2012年获评的校级项目可重新规划论证申报2013年省级项目(在申报书中标明2012年获批的项目编号)。
(二)申报对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三)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一式一份,见附件三),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统计,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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