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22号)文件予以转发(详见http://www.upln.cn/html/2014/Column_0103_0610/2637.html)。
一、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和教师认真研究文件并做好申报工作,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支柱性与标志性专业及其他重点专业根据《建设任务书》中的建设内容分别限申报一项;各教学单位的非重点专业分别另限报一项。
2.项目申报可参照立项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3.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5.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6.201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为“合格”的项目主持人可主持申报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7.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22号)文件的要求。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材料清单
1.填写《省教改申报信息表》
2.填写《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
3.请将《申请书》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压缩以“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rar”命名。
4.上传支撑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两部分。佐证材料主要指: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近三年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的重要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等(上传路径请参考6月20日发布在网络教学平台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的“2014年度省教改上传路径指南”)。
(二)报送时间:
请于6月18日报送《省教改申报信息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请于6月20日-6月23日在网络教学平台(210.30.208.205)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和支撑材料;
请于6月24日报送《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格式的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压缩以“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rar”命名)
三、联系人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86592975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择优立项,推送能够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