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从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研究与应用人才。
毕业生适应的工作有:高等院校的外语教学、研究,基础教育部门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外事部门、外宣部门,各类大众宣传媒体及独资、合资企业等。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学生在伦理道德方面应做到:
关心人类的发展与现状;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国际意识和创新与创业精神;富有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踏实,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要求学生在学科专业方面应做到:
具有坚实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当前状况和发展前沿;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有新的见解;熟练掌握所学语言,第二外语应具有一定的笔译能力及阅读与本专业有关的书刊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进行资料收集与科研工作。
(二)研究方向
1.日汉翻译
2.应用语言学
3.翻译理论与实践
4.语言学
5.俄语语言学
(三)学制与学分
学制3年,学习年限2—6年,至少修满35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必修)、学位基础课(必修)、研究方向课(课程指定的方向必修)。非学位课程包括非学位必修课(必修)、公共选修课(至少选1门,多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修3门,至少修6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学生需补修所学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培养计划一览表”。
(五)课程考核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六)教学与培养方式
学位基础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研究方向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以课题研究、小组研讨和调查研究为辅;选修课程以小组研讨、课题研究为主,以课堂授课为辅。
学位基础课程、研究方向课程和选修课程均要有课后作业和/或学习报告。每学期末,要举行一次学术方向性的学术讨论会,本方向的每位学生须作一次学术报告。1-4学期授课,5-6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七)实践环节
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任选其一(2学分)。
1.教学实践(2学分):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辅助教师上课、主持课堂讨论、指导教育实习、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20个教学日(每教学日以8小时计),可分散进行,也可相对集中。教学实践要有本人详细报告或记录,由院系、导师认真考评。
2.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内容可选择担任本科生或低年级研究生的辅导员,参与学校管理部门的行政或教学管理工作,也可选择在社会单位进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后要由接收单位做鉴定,本人写详细报告,由学院、导师认真考评。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1)研究生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根据研究方向,在查阅文献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论文题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并写出选题报告。一般选题原则为:
①选择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②课题要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问题;
③课题分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能在一年内完成,特别是对实验条件要有恰当的估计;
④要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选题。
(2)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公开做选题报告,并就一些未尽事宜或问题做必要的阐述和论证。
(3)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要素:
①论文选题依据: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研究的特色及重要参考文献目录等;
②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或技术难点以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③主要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实施方案;
④年度写作计划;
⑤论文创新点或论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及成果应用设想;
(4)经过集体讨论和论证,做出是否可以定题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开题报告及其审定工作要在第四学期末结束。未经开题报告者,不准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4.学术活动(1学分):参加学术讨论或聆听学术报告至少10次,至少公开做一次学术报告,提交报告提纲,由导师组考评。
(八)中期考核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执行。
(九)学术活动和学术论文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十)学位论文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执行。
(201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