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党员中组织实施 “校园先锋工程”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师生党员中分别以“立德树人当先锋,奉献社会作贡献”“立志成才当先锋,青春报国作贡献”为主题,组织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校园先锋工程”是落实“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具体举措,是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实施“校园先锋工程”,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充分发挥高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以“服务中心、全员参与、分类实施、坚持经常、务求实效”为原则,以“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凝聚人心,锻炼队伍、增强活力”为目标,激励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立志成才、青春报国,推动高校科学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 主要内容
在全省高校党员中开展“校园先锋工程”,在广大教职员工党员中以“立德树人当先锋,奉献社会作贡献”为主题,在学生党员中以“立志成才当先锋,青春报国作贡献”为主题,广泛开展“一访、二联、三谈”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献身党的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教书育人的过程、成长成才全过程。
1.“一访”,即进行一次走访。原则上要求每位在职教职员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每年至少走访一名学生家庭。充分利用节假日或社会实践、探亲、开会、讲学等机会,采取专访与顺访相结合、个人访与集体访相结合、实地走访与电话网络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特定的学生家庭进行一次走访,走进学生家庭,走近学生心灵,了解学生情况,增进师生感情,切实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二联”,即开展两项结对联系活动。原则上要求高校每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一位教师结对联系、每位高校党员与一名学生结对联系。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党员的职业、年龄、兴趣、专长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组织选定与个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联系工作。各位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对结对联系的对象政治上引导、思想上关心、精神上关怀、生活上照顾、学业上指导,与结对联系对象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3.“三谈”,即组织开展三项谈心谈话活动。原则上要求学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学校领导班子每位成员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所有党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活动要以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互相提醒、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为原则,结合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以个别谈话的形式,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出建议,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增进各级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的密切联系;要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在发现谈心对象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罚、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时必谈,遇到重大困难挫折或家庭出现变故时必谈,与他人产生重大矛盾影响学习工作生活时必谈,及时了解情况,有效消除隐患。
在上述三项活动的基础上,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重点围绕“奉献社会作贡献”(教职员工党员)和“青春报国作贡献”(学生党员)主题,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先锋岗、服务队、志愿者和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进家庭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精准扶贫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设计实践载体,精心组织实施。
三、 组织领导
1.层层落实责任。实施“校园先锋工程”是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是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高校工委将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的情况纳入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高校党委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头,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方式和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2.从严从实推进。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采取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存在问题。要采取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定期对“校园先锋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激发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干事创业的动力。要实施项目化管理,通过编印手册、记录本等方式,记录党员干部参与“校园先锋工程”的情况,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对象和主要内容,实现可操作、可考评。要把参与“校园先锋工程”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注重典型带动。要将实施“校园先锋工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工作结合起来,与“千名辅导员万家行”、辅导员谈心谈话活动结合起来,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结对子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师生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推出一批主题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工程项目,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
4.加强宣传引导。省委高校工委将通过“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辽宁高校党建”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各高校组织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的情况。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电台、电视台,利用手机报、微信微博等,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传推广“校园先锋工程”的工作进展、取得的丰硕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高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的情况,请及时报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