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6号)、《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院将于近期开展了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经学生个人申报,综合考察学生综合测评排名系数、家庭贫困程度赋分等因素,确定了获奖学生人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孙炀坤、韩雅慧、孙童昕、梁敏、蒋新会、王凯悦、张琳、由洋、王珊、高红梅、陈喃喃、刘艺茜、刘佳、王慧、田春雨、郭丽颖、庞博、王楠、张铭格、王琳、陈蕾、张文妍、滕雪、刘栗宏、王俊杰、庄雪飞、李瑶、刘文奇、张思梦、郑策、栾玉洁、王胜楠、孙童、李海军、王美雪、李佳新、李新宇、李亚秋、崔来娇、金梦、张倩、刘晓敏、王雯、徐杨、孔可心、徐小涵、徐子湘、李镇、金宏星、张馨予、张玥、纪婷婷、杨惠心、杨妮、兰雨辰、张撬、刘欣宇、何诗纯、陶佳缘、王凌宇
此公示自公布之日起,设异议期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86592459(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室)。
附:评审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闫怡恂 彭学刚
副组长:王艳彪 吴琼 张成羽
组员:张博 赵颖 张帆 柳林 刘婕琳 冯双星 赵语默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