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0 浏览次数: 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学前,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中层领导班子都认真召开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的相关要求,在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全体党员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组织生活会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主要要求是:

1.教师党员要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教书育人和完成工作、师德师风和严格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并作自我批评。

2.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学习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查摆问题并做自我批评。

3.支部成员之间要本着开诚布公、交流思想、促进工作和学习的原则,开展相互批评。

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围绕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查摆的问题和不足,向本支部党员作自我批评。

5.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

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后,要接着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要求是:

1.在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2.党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正式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

3.同时党支部要根据评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等次党员进行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提出希望和要求、帮助改进提高。

4.对评为“不合格”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5.预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契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单位中心工作。

2.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紧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敢于触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流于形式、评功摆好,切实达到教育、帮助、激励党员的目的,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时间,确保在3月27日前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党支部要将整改清单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纸质、电子各一式一份,纸质档加盖党组织公章)。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