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6号)、《沈阳师范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院于近期开展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
根据学校配给名额,学院按专业进行了名额划分,由学生本人申报,学院领导班子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生代表依据申报学生个人成绩排名系数,所获荣誉及奖励、任职赋分等量化考核方式进行了汇评,最终确定了拟推荐的获奖人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拟推荐国家奖学金
2015级英语(师范)专业:刘佳
2015级英语专业:林嘉上
拟推荐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2016级英语(师范)专业:王国琪
2016级英语专业:刘季琳
此公示自公布之日起,设异议期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86592459(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室)。
附:评审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闫怡恂 彭学刚
副组长:王艳彪 吴琼 张成羽
组员:张博 赵颖 张帆 柳林 刘婕琳 张欢
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