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5-20 浏览次数: 1350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沈师大校发[2007]206号),拟对2012-2013年度大学生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署名要求:申报人须为相关成果的第一作者,且成果署名为沈阳师范大学
2
.申报对象:我校本、专科学生。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为参与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成员,且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3
.申报成果时间:从20125月至20135月期间的科研成果。
4
.申报成果类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增刊、论文集除外);获得的国家专利;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种奖励的科研成果;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等。
二、申报过程及奖励标准
论文类成果需提交发表刊物原件,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交政府部门采纳证明及采纳公文原件,专利类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原件,获奖类成果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
4
、奖励标准:参照《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5
、相关说明:
   
论文要求为研究性论文且发表在专业刊物上,书序、书信、笔记、笔谈、综述等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大学生参与各种专业竞赛获奖已经由学校相关部门奖励过的成果,或由大学生百项专利工程资助所获得的专利不在本次申报奖励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