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7 浏览次数: 1688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62号)1031日前上报测试数据的有关要求,我校决定于916日开始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期间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将进行检查和抽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学生按《学生体质测试时间表》的安排(见附表12),准时参加测试,过期不补。

一、测试对象:全校在籍本科、专科学生

二、测试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20,晚上17:30-19:00

三、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女);

四、具体测试地点与项目:

1. 校体质测试中心(南区网球场后北侧平房):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

2.南区田径场: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女);

3.专科生及大三、大四学生的测试在校体质测试中心进行;大一、大二学生的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在体育课内进行测试,其它剩余测试项目在校体质测试中心测试。

五、测试要求与规定:

1.测试学生必须持校园卡测试且身着运动装;

2.测试时认真测试,反映真实的体质健康状况;

3.如出现替他人测试,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

4.对不参加测试学生、测试不及格学生及单位测试率低的单位按校发《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实施意见》(【201294号)及校拟发《沈阳师范大学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具体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财福、刘迪

联系电话:86575285   内线:65285

体育科学学院   学生处  教务处

2013912


附表1

20102011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表

 

 

测试日期

文学院、戏剧艺术学院

化生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0

916日 星期一

2011

917日 星期二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马克思学院、社会学学院

2010

918日 星期三

2011

919日 星期四

旅游管理学院、管理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0

920日 星期五

2011

921日 星期六

附属艺术学校

 

922日 星期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

2010

922日 星期日

2011

923日 星期一

教育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

粮食学院、雕塑学院

2010

924日 星期二

2011

925日 星期三

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前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2010

926日 星期四

2011

927日 星期五

科信软件学院

古生物学院、法学院

2010

928日 星期六

2011

929日 星期日


附表2

20122013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表

 

 

测试日期

文学院、戏剧艺术学院

化生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2

107日 星期一

2013

108日 星期二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马克思学院、社会学学院

2012

109日 星期三

2013

1010日 星期四

旅游管理学院、管理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2

1011日 星期五

2013

1012日 星期六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

2012

1013日 星期日

2013

1014日 星期一

教育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

粮食学院、雕塑学院

2012

1015日 星期二

2013

1016日 星期三

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前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2012

1017日 星期四

2013

1018日 星期五

科信软件学院

古生物学院、法学院

2012

1019日 星期六

2013

1020日 星期日

各学院补测

全体学生

1020日星期一

各学院补测

全体学生

1021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