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申报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全体同学:
为激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科研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拟对大学生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署名要求: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成果署名为“沈阳师范大学”。
2.申报对象:我校本、专科学生。
3.申报成果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起至2009年5月20日获得的研究成果,且没有受到学校其他部门奖励。
4.申报成果类别:公开发表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增刊除外)或艺术作品;获得的国家专利;获得的市级以上各种奖励的科研成果;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等。
5.奖励标准:参照《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6.其他说明:学生参与各种比赛或竞赛获奖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奖励。
二、申报步骤及程序
1.申报人填写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2.相关文本材料报送到汇文楼339赵颖老师处,由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3.科研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发布。
三、申报材料
1.填报《申请表》1份。《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作者情况和成果简介等。
2.报送申报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类成果须将杂志封面和版权页一起复印,调查报告类成果须附有采纳应用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专利类成果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2009年6月1日
联系人:赵颖
电话:024-86592458
电子邮箱:zhaoying_sunny@hotmail.com
外国语学院
2009年5月21日
申请表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