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0年毕业生离校前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试行)
第一部分:日常管理工作
一、学业方面
1. 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相关规定,做好和论文指导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
2. 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毕业生授课及专业实习的有关规定,上好最后一堂课。
二、相关请假规定
1. 因病因事(不含面试及实习)请假:仍按照学院本科生请假制度执行。
2. 参加招聘会及面试请假:要说明招聘会或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离校前向辅导员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岗前实习请假:已经上岗,需要进行岗前实习的学生执行学院岗前培训、就业实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人身安全及个人财产管理
1. 毕业生离校前,除继续参加课程学习外,原则上应在校进行论文写作及指导、准备求职面试以及毕业生相关的其他活动。
2. 毕业生要妥善管理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长期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放置在学生宿舍。
3. 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履行正常的手续。私自离校或无故不参加毕业生活动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四、就业指导与咨询
1.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全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竭诚为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2. 毕业生在遇到求职、就业相关事宜时,可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促进个人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毕业生相关活动安排、就业指导信息、招聘信息将随时在学生工作网上公布,请同学们随时关注。
4. 相关联系方式:
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汇文楼339)024-86592458 13804219433
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汇文楼355)024-86592459 13332415363
学生工作网网址:210.30.208.159,www.lilyedu.com,点击学生工作。
第二部分:毕业生工作安排
参照200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请同学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2010届毕业生工作的详细安排将在学校公布后第一时间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上公布。
(详见附件)
注:以上规定及安排如与学校发布的规定及安排冲突,请遵照学校的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0年3月8日
外国语学院200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
(2010年相关工作参照执行,实际情况以学校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